依据圣经作决择: 情况处境的角度:神的启示与情形

一、介绍

作过父母亲的人都知道,即便是一些最简单明了的指示,孩子们常常都会误解。例如:「麻烦你帮忙煮晚饭」或是「把你房间打扫干净」,不管是怎样的指令,听在孩子们的耳朵里的时候,都可能让他们对父母的要求,会衍生出一些奇怪的解释。有时他们是自己故意歪曲父母意思,但有些时候,他们是真的不太明白,才会产生那些曲解。

有时要明白一个指令且作出合宜的回应是相当困难的,其实,这里面是很有原因的:不管我们理解与否,即使是要遵循一些简单的要求,我们都得对那些要求本身和与其相关的资讯先要有所了解,才能采取正确的回应。而年幼的孩子因为缺乏充份的常识,我们就尤其容易从他们身上看出这个因素。

然而即使是成年人,在遵从指示的时候,我们也是得依据我们各方面许多相关的知识。这样的一个认知在我们认识和遵循神对我们的教导指示时,尤其重要。因为在不同的场合,我们应该怎么行事为人做哪些抉择,不单只是要了解主特定的教训,同时我们还要具备对其它许多事务的认识和理解。

这是我们「依据《圣经》作抉择」系列的第五课,题目是「情况处境的角度:神的启示与情形」,我们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讨伦理抉择,我们讨论的重点是,对情况环境的合宜认知,如何帮助我们更能明白神的启示。

在前面几课里,我们已经强调过,伦理判断涉及到个人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某个情形里。这个结论凸显了每个伦理抉择所涵盖的三个基本层面:那就是神的话语,情况处境,和作抉择的当事人。在这一课里,我们要着重其中的两个层面,就是要探索我们的伦理处境和神所启示的规范准则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里,我们也解说了作伦理抉择时,神的话语、情况处境、和当事人三者之间的关联性。首先是规范准则的角度,从神的话语来探讨伦理标准。这个角度强调的是神所启示给我们的规范准则。

其次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强调的是对情形的认知,如何影响我们的伦理抉择,以及我们在这些状况下如何处事为人,好让神能得着荣耀。第三是存在动机的角度,它是从作抉择的当事人角度来思考伦理准则,这个角度强调的是当事人扮演的角色和他们的性情为人,以及他们应该作什么改变,来讨神的喜悦。

这三个角度都很实在,也很重要,而且互相关联补充,因此最有智慧的方式,就是从这三个角度一同作等量的思考,运用从每一个层面所得到的讯息,帮助我们能够采取最合宜的举动。

在这一课里,我们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探索伦理抉择,就是探讨我们所处环境里不同的因素如何影响到我们的决定。

这一课有四个主要的部份:第一,我们要思考与处境有关的启示内容,着重于启示对于伦理处境,给予我们什么教导。第二,我们会谈到与处境有关的启示本质,着重于从给予启示的背景缘由去明了神所要教导的。第三,我们要探讨常用的一些解释启示的策略,就是基督徒如何处理启示的情况。第四,我们如何将启示应用于现今的状况里。让我们先来看启示的内容,这是认识我们的情况处境里最重要的资讯之一。


二、启示的内容

我们在前面几课里提过,神给予人三种启示,就是特殊启示,例如《圣经》;还有普遍启示,就是神透过一般的创造给予的启示;以及实存启示,就是神透过人的领悟给予的启示。我们必须记得,神是以这三种方式,来向我们启示祂的旨意。

虽然这三种启示在某些层面上各有其不同,然而它们都讲到某些事实,这些事实包含了在我们的环境中,神启示的每件事,例如牵涉的人、事、物、一些观念、看法、责任、和行为等等,甚至是神自己和祂的启示。

我们可以说,神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启示一些事情。除了笼统地谈到一些事实外,我们还要谈到这些事情的目的和途径。目的指的是思想,言语,和行为想要或可能达成的结果,也就是我们采取行动所要达成的目标,或是我们应当作某些事,以达成该有的目的。途径是达成目标的手段,这包括我们为了达成目标,可能会有的想法,说话,和行为,使用的方法或工具等。

在深入的查看启示的内容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情况处境的几个要素。首先是探讨神的启示到底带给我们那些事实;其次是神的启示所表明的,希望我们达成的目标;第三是探讨启示所教导的,我们应该采取那些途径以达成这些目标。让我们先来看启示通常带给我们的事实。


事实

当然限于篇幅,我们无法一一列举特殊启示、普遍启示、或者是实存启示所要表明以及传达的所有事实。但是为了要明白我们作伦理判断抉择时,这些事实的重要性,我们就单单着重于透过启示,我们得以认识神这个最重要的事实。

在前一课,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探讨伦理时,我们知道神的性情是我们行为至终的规范或准则。同样的,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看,神也是我们伦理处境里一个最终极,最根本的事实。神存在的这个事实掌管影响每一个伦理抉择,这个事实也使得我们必须依从祂性情的标准来行事为人。

当然,为了让我们知道在人生中,有那些规矩是我们应当遵守的,神首先得向我们显明祂自己,这就产生了启示。透过启示,神显示关乎祂,以及祂所定规的一些事情。没有启示,我们还是要服从神,可是我们却无法知道该怎么作。

我们在此就以自己是某个国家的公民这个情况为例来探讨,对一个国家而言,政府是国家领域的权威代表,而政府透过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来掌管所有的国民。当然政府还透过其它的方式执行其权柄;它有官员来执行它所制定的法规,有地图显明国土的疆界,也和其它国家制定条款和协定以保持合适的关系,还有发行货币使得经济能正常运作,等等。政府就是透过这种种方式来执行它的权柄,并且掌管权柄之下的人、事、和物。

换个方式说,政府的存在是我们法定情况里的一个事实,而它所制定的法律这个事实则是让我们明白,对于政府我们有那些该尽的本份和义务。如果我们要服从政府,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事实。

同样的,神是凌驾一切创造的至高权柄。祂的权柄是绝对的,祂的性情则是祂旨意的完美彰显。因此,当神启示祂的性情时,神就是透过启示来掌管,如同地上的政府透过所制定的法律来掌管国民一样而地上的居民在政府的权柄之下得顺服国家的法律,一切神的受造物在神的权柄下,也得顺服神的律法。

除了传达一些事实给我们之外,神的启示也教导我们在伦理抉择上特别重要的一些事情:就是基督徒在行事为人和作决定时要达成的目标。


目标

当我们讲论到道德伦理的目标时,我们指的是我们行事为人所想要产生的结果。从许多方面而言,这和我们在生活中设定计划和目标并没什么不同。例如我定的目标可能是:每天我打算在什么时候起床,或者我想要送我太太什么生日礼物。我们的目标可大可小、可远可近,可以是我们希望马上就要做完的一些事情,或是在未来要完成的一些计划。然而,个别而论,这些目标使得我们的行动有了方向。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目标是相当复杂的。例如一个木匠量锯木头,为的是要盖一栋房屋,在这么作的时候,他眼前的目标是要有精准的丈量和切割,另一个较远程的目标是盖好一栋房屋;而他来工作的目的可能是赚钱养家,如果他认真工作,全力以赴,他这样作一切的至终的目标则是要荣耀神。

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各给我们一些重要的事实,同样的每种启示也提供我们一些目标,是我们在基督徒伦理抉择中必须注意要达成的。

首先,特殊启示显明了无数的目标,是基督徒作伦理抉择时必须考虑到的。在此我们仅谈到其中的一些,例如《圣经》教导我们善待邻舍,教养孩子行在基督里,保持教会的合一等目标。然而在众多的目标里,特殊启示显明了神的荣耀是我们行事为人至终也是最重要的目标。

例如在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保罗这么教导我们:

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

即使是像吃喝什么这样寻常的生活小事,我们至终的目的都为的是要荣耀神。

普遍启示也显明有许多目标是好的,而其它一些是邪恶的。就如特殊启示一样,它也教导我们行事的至终目标是荣耀和感谢神。请听保罗在罗马书1章20到21节这么说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马书1章20-21节)

神借着创造显出的荣耀,使得我们必须衷心感谢他,必须赞美信服祂,也就是在我们在行事为人上都要荣耀祂。简而言之,普遍启示教导我们要将以神的荣耀为我们至高的目标。

最后,实存的启示,透过我们良知,会教导我们分别良善和邪恶的目标。对信徒而言,圣灵是实存启示的另一个来源,祂感动我们内心,使我们认真追求正确良善的目标,而摒弃邪恶错误的目标。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13节这么写着: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章13节)

我们在此看到,神透过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运作,感动引领我们能够按祂的心意和目标行事为人。

因此我们看到神使用启示的所有三种形式: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教导我们,好让我们知道祂所悦纳的人生目标。

我们已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探讨了启示内容所包含的事实和目标,现在要来看神显示那些途径,是我们在伦理的情况中可以使用的。


途径

十六世纪初意大利的政治哲学家马基雅弗利写了君王论这本知名的书。然而在世人的观点里,马基雅弗利这个名字等同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个口号。他会如此的声名狼籍,乃是因为他教导在许多情况下,政客们必须违反一些道德准则,为的是达到有利于国家的目标。

然而神所启示我们的则是正好相反。若要按着《圣经》原则来回应每个伦理问题,我们不单要知道神启示的事实和目标,还必须知道祂所启示,要达成目标的途径。因为衡量事实状况和设定目标终是会影响我们的行动抉择,而我们所采取的行动,就是我们达成目的的方法或手段。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圣经》对我们如何行事为人有许多教导,因此知道神要我们以怎样的方式行动,在我们作抉择时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来看雅各在雅各书2章15到16节所教导的: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各书2章15-16节)

我们要认清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生活周遭存在着需要衣服食物的穷人,而要紧的是必须帮助他们能够吃饱穿暖,但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也很重要,就是我们必须供给他们食物和衣服。

在这段经文里,雅各呼吁他的读者们,从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来寻求答案,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我们可以用什么方式帮助穷人﹖」不过我们也要记得,特殊启示也有多处教导我们可以达成美好目的的一些途径。

《圣经》教导我们要有道德行为,所用的主要方式之一是讲述一些例证榜样引起我们的思考。一方面,《圣经》让我们看到一些负面的例证榜样,那些不照道德准则行事为人的;另一方面,《圣经》则是给出一些正面的例证榜样,呈现出这样的人,他们乐意正确地理解神的法则,也能合宜的估量他们的具体情形,然后,能够以正当美好的行动来达成美好良善的目标。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章8到11节的描述,让我们看到一些负面的例子,他这么写着: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书10章8-11节)

保罗从早先以色列人在旷野绕行四十年的经历里引出这些负面的例子。神在那时多次向以色列显现,启示他们当行的,和他们旅程的目的地。可是在他们行进时,以色列人屡次得罪神,背离神所设定,引领他们达成目标的途径例如敬虔的生活方式,清心的敬拜,祈祷求告神的名等等。相反的,以色列人却偏好淫乱,拜偶像,口发怨言等。他们不当的行为让我们看到那些是神所憎恶,严厉谴责的生活样式。

在另一方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1节所说的,则让我们看到正面的例子,他如此写着: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哥林多前书11章1节)

保罗在此举出他自己和耶稣是伦理德行的模范。在那里,保罗清楚讲到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们,无论是借着特殊启示,普遍启示,或是实存启示,都充份领受了关乎耶稣和他的为人行事。保罗明白指出,借着耶稣完美的生活典范,和他自己虽不完全却勉力而为的生活方式,哥林多信徒们不只学到讨神喜悦的生活事实和目标,也应当了解何为敬虔生活当有的途径。

总之,我们已看到情况处境的启示内容包含了事实、目的、和途径,这些是帮助我们作合宜的伦理抉择的基本要素。如果我们要在每天的生活中做出合于《圣经》原则的决定,我们就得了解神在我们的情形中所启示的这些层面。

我们已经讲过,为了知道我们的职责本份,我们需要明白神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有怎样的启示。现在我们要来探讨第二个主题,就是从情况处境的角度看[启示的本质],因为是在其个别的情况下,神的启示临到我们,为此缘故,我们得思考以下这些问题:神是为什么,且是在什么情况下向人显现﹖认识这些情况如何帮助我们做出合宜的伦理抉择﹖


三、启示的本质

为了知道我们自己当尽的本份和责任,我们必须认清神的启示里向我们阐明的事实,目标,和途径。然而同等重要是,我们也要进一步认清情况处境本身是如何影响着神对我们的启示。如果我们忽略和误解了情况处境如何影响神向我们启示他自己的方式,我们可能就会要承担误解祂所启示事情带来的后果。

在前几课里我们已经讲过,自从神造天地以来,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常常会与特殊启示同时出现。在现今,我们已拥有《圣经》的特殊启示,以此为我们的指引,透过这个指引,我们可以去解释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也就是说,《圣经》所启示的总是占于首位,它所教导的,绝对高于我们在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里所发现的事情。

普遍启示可以肯定《圣经》所说的,但它所显示的伦理准则,也必然在《圣经》里有所记载。因此,普遍启示所显示的关乎我们当行当尽的职责,只是澄清《圣经》已经教导我们的。

实存启示也是如此,它同样肯定《圣经》的教导,它绝不会教导我们一些伦理准则,是《圣经》直接或间接所没有教导我们的。

神的所有启示都很重要,有其价值。然而因着《圣经》是了解神话语的关键,我们对启示情况本质的探讨就特别着重于《圣经》本身。不过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有关乎《圣经》的评论,也可完全适用于神所给予的其它启示。

就启示的情况处境本质,我们的讨论可分为两个部份;首先,我们会谈到《圣经》的默示,我们要探讨关乎《圣经》写作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其次,因为了解与《圣经》的默示有关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非常的重要,所以我们会以一个例子来举证这个重要性。让我们先来看《圣经》的默示这个部份,也就是神的灵如何感动《圣经》的作者们书写记录《圣经》。


默示

《圣经》是神感动人写成的作品。圣灵感动和督导人类作者书写记录神所呼出的话语,以确保他们所有的记录都是真实的。圣灵如此行,为的是确保那些作者不会书写错误,同时也保留每个作者独特的性情和书写的风格。这样运作的结果,所谓《圣经》的原本信息,也就是神和人协力传达的信息。这不是说《圣经》的内容是把人和神各自的作为混合起来的产物,仿佛神要讲的是一个意思,而人所要写的又是另一个。《圣经》乃是圣灵和人同心一意写成的信息。

不幸的是,许多心存善意的基督徒却常认为,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经》与历史环境无关。他们把《圣经》的形成看作是与时间无关的,它的写成仿佛是无需人的参与。可是我们若看每个《圣经》作者各自所写的书卷,就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圣经》的信息是在不同的历史情况下传达给我们的。

《圣经》多处提到默示这个教义,但我们在此只看两处经文,讲到圣灵和人类作者协力完成《圣经》的书写。首先我们来看圣灵是《圣经》的作者。彼得后书1章20到21节,彼得这么解释默示这个观念:

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得后书1章20-21节)

彼得在此提到,《圣经》不单是人写的作品,而是[人被圣灵感动]所写成的著作。彼得要我们确实明白,《圣经》里所记载的每件事都带着神的权柄,也是全然可信的。

然而在不同的时代,都有一些基督徒教师对彼得在这里所说的,以及《圣经》其它的经文有所误解,他们因此下结论说圣灵是《圣经》唯一的作者,这些教师们误以为那些被圣灵感动的作者们并没作什么贡献。

因此我们现在来看另一处的经文,它提到《圣经》这些人类作者对他们所书写的信息也有极大的贡献。马太福音22章41到45节,记载耶稣和反对祂的法利赛人之间的一段对话: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马太福音22章41-45节)

耶稣在这里引申的是诗篇110篇第1节,祂的重点是,为了要明白圣灵在这句话里所表达的意思,读的人首先必须知道这句经文是大卫写的,其次是了解大卫所要传达的原意是什么。

要明白每句经文的原意,我们得先认识许多关乎那些作者们的生平事迹,例如他们所处的具体情形,他们的遭遇经历,教育背景,神学理念,以及他们书写的优先次序。而通常《圣经》以外的一些资讯,也会帮助我们更加了解我们想要明白的,例如历史事实,文化记载,或语言结构的资讯。

除此以外,我们也要知道《圣经》作者书写的目的,他们的动机何在﹖他们希望那些读者会读他们写下来的信息﹖他们希望从读者那里引发什么回应﹖

再者,我们也得注意《圣经》作者们采用的书写方式,例如他们书写时用什么语言,采用什么样的文体表达,运用什么修辞技巧,以及他们思路和论证采取什么样的结构。

要合宜的将《圣经》应用于基督教伦理学,我们必须评估这一切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为的是明了《圣经》作者们为何写那些信息,他们书写的原意是什么,他们原先的读者如何明白他们所写的。


例子

我们已经讲过了《圣经》默示的情况处境本质,现在要来看《圣经》里的一个例子,以此确证启示的这些情况处境的特质是何等的重要。

坦白的说,我们无法确切证明与《圣经》每段经文有关的所有事实,目的和途径,更不用提要明了它们原先的意思如何。幸好《圣经》里有许多实在的例子可以引导我们,我们看到一些作者和《圣经》人物时常会引用、解释以前作者所写的经文,这些实例提供了许多机会,让我们明白《圣经》内容的情况处境是多么重要性。

为了要详尽解说这些特质,我们现在来看哥林多前书10章5到11节,保罗引申旧约这段以色列人在旷野流离的记载,他着重的是这段记录情况处境的特质。在那里他这么写着:

我们的先祖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这些事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书10章5-11节)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引申了四处旧约的记载。

但是请注意,保罗在此不是仅仅只是提到这些历史记载;他解释道摩西把这些事故记载下来,为的是让后世的读者引为鉴戒。哥林多前书10章11节,保罗这么写着:

这些事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哥林多前书10章11节)

保罗相信摩西在圣灵的感动下写摩西五经,为的是要警戒后世的人,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过犯。又因着他了解这些经文的背景情况,所以保罗着重于这些经文所提到的一些事情。

首先他强调古代以色列人的所作所为,让神不喜悦的这个事实。保罗引用的经文里,摩西对于这点有很清楚的叙述。其次,保罗又强调,神击杀了许多以色列人,就是因着他们所犯的这些罪。经上记着:他们在旷野倒毙,保罗强调这点,因为这表示神极其不喜悦他们道德上的败坏。最后,保罗也注意到不讨神喜欢的一些行为,就是拜偶像,行奸淫,试探神,和发怨言。

除了这些他明显提到的事实,保罗同时还认定其它的事实,例如《圣经》是真实可信的,它具有无上的权柄,可以适用于所有基督徒等;基于这许多的事实,保罗因此总结,摩西写作的目的,就是用记载这些事故的经文来警戒后世的人,使他们从以色列人的过犯里学到教训。

我们没有时间在这里深入探究保罗所有的用意,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到,在他解释这些旧约的经文时,他至少着重经文的两个情况因素。

首先是《圣经》记载的事故细节保罗认定旧约的记载属实而且可信,也知道就其意义而言,那些故事的细节很重要。

第二,作者的目的保罗明白摩西记载这些,不单只是告诉我们远古发生的这些事情,而是要他的读者们读了以后有所回应。

当然我们所列举的这些并非详尽,但是在我们解说《圣经》,必须考虑经文的情形因素时,这个例子极其合适,也具有说服力。我们读《圣经》,必须注意经文明确叙述的事情,例如故事的细节,同时也要留意经文所隐含的,例如作者的意愿或写作目的。因为我们若明白《圣经》所具有的情况处境本质,那么对于正确的解读《圣经》也会比较有把握。

我们已经讨论了启示的内容如何涉及情况处境的事实,目的,和途径等,也探讨了启示的历史情况本质,我们现要来看一些处理启示的情况因素时,经常使用的策略。


四、处理启示的策略

当我们从情况处境的角度来认识基督教伦理时,我们常常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的挑战,就是我们要处理两个情形,一个是《圣经》的情况处境,还有一个是我们现代所处的情形。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找到一些方式,把《圣经》情形同我们当今的世界联系起来。这个过程往往相当的琐碎复杂,因此不幸的是,就有不少的基督徒想采取捷径的方式,过分地简化处理所涉及到的问题。为此,在我们着手处理伦理的现代应用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在联系《圣经》和现代情形时,基督徒常常采用的一些错误策略。

我们要谈到这三种策略,因为人们常会用它们来处理《圣经》启示的情况本质。首先是松懈散漫的策略,其次是严正刻板的策略,第三是偏好人为权柄的策略。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在此谈到只是《圣经》启示;不过我们得知道,在处理其它种类的启示时,人们也常会使用这些心态和策略。

我们试着以一个图像来说明,要把《圣经》应用于现今的时代是何等的困难。让我们想象有一栋房子盖在一大片的土地上,而与这片土地的边缘接壤的是危险野地。那房子代表《圣经》里清楚明示的一些诫命和规则,那野地象征《圣经》清楚禁止的事,环绕房子的地土代表在某种程度上,对人而言,《圣经》里一些不甚明晰的记载,我们不知道如何把那些事情的教训应用于当今的情况里。因为那些记载在我们现今读来,并不是那么清楚明了,因此常使得基督徒就采取简易的办法,来定义基督徒伦理道德的界限,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三种办法:松懈散漫,严正刻板,和人为权柄。让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流行策略,但在处理《圣经》启示的处境与现今的时代联系方面却是错误的。


松弛散漫

我们对松懈散漫解读方式的讨论可分为三部份,第一,我们要对这个解读策略和她的缘由有个简单的描述。接着我们要看一些例子,显明这种松散的解读方式带来的结果;最后我们要提出一些更正的建议,好让我们避免以这种方式解读《圣经》。我们先来谈第一部份。


描述

松散的读经很容易导致行为随便。用这种心态读经的人逐渐会对当今社会的罪不甚敏感而不会挺身谴责。结果他们常会容让人去做《圣经》所禁止的事,并且忽略《圣经》所警戒的。

基督徒会选择采取这样的解读《圣经》方式至少有两个原因。有时他们误以为《圣经》记载的情况与现今的生活情况十分不同,因此无法把《圣经》的教训应用于今日的生活中。另些时候,基督徒会用这种散漫的心态读经,因为他们觉得《圣经》记载的那些情况太隐晦不明,难以应用于现今的生活里。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圣经》里那些事实,目的和途径太含糊不清,甚至难以明了。

让我们再来回顾刚刚提到的那幅图像,房子周围的地土逐渐要变为危险野地。你应该还记得,房子代表《圣经》明确允许的事,野地代表《圣经》明示禁止的事,而房子周围那片地则是代表对读者而言,不甚清楚的《圣经》教训。

假设现在我们要筑个围墙,圈住《圣经》所允许我们行的那些事,以此来设定基督徒伦理道德的界限。松懈散漫的解读法就会在靠近野地的地方筑围墙,为的是把那些隐晦不明的事都包容进来。

但这种方式会产生一个问题,并非每件隐晦不明的事都是神允许让我们行的。所以我们如果在野地的边缘筑围墙,我们就很有可能把《圣经》明文禁止的事也包容进来。

因此,不论是认为《圣经》所叙述的情况与现今的情况太不相同,以致无法应用;或是认为那些记载太模糊含混,以致无法让人放心应用,对《圣经》松散的理解有可能引致对基督徒的行为设下太少的规范。

我们已经大概谈了什么是松散的解读方式,现在来看一些例子,是用这种方式处理启示所会带来的后果。


结果

松散的心态带来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松散的解读方式助长基督徒将许多的罪合理化。我们可以就此提出四个可能的发生。第一,这种心态使得基督徒容易选择弊端较少的行为,而不以为有何不妥,他们会认为就两个错误的行为权衡利弊,其中一个看起来似乎比另一个还来得正当。

例如一对夫妇越来越仇视对方。即使我们知道《圣经》谴责缺乏适当理由的离婚,也力求夫妻要彼此相爱。可是采用松散解读方式的基督徒可能会说:《圣经》对这种特殊的事例没有明确的教导,而且在衡量了状况以后,他们可能会劝导那对夫妇离婚,胜过持续着那种仇视恼恨的关系。

如果我们仔细查考《圣经》罗列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就会发现,其实《圣经》对这种现代社会的问题讲得相当清楚;最妥善的解决之道,在于丈夫和妻子都得顺服《圣经》对道德行为的教导,要认罪悔改,而且要在婚姻的盟约里学习彼此相爱。

第二,松散的心态使得基督徒容许《圣经》的诫命有不适当的例外。这种例外会发生,常是因为基督徒没有看清,《圣经》的诫命除了应用于《圣经》所特别提及的那些情况,还可以应用于其它许多状况。

例如在耶稣的时代,有些人认为如果他们没有在肉体上犯奸淫,他们就没有违反十诫里「不可奸淫」这条诫命。这种松懈的心态,使他们没有看清这条诫命适用的情况不单只是肉体的行为而已。但是马太福音5章28节,耶稣就如此纠正他们: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章28节)

若没认清与「不可奸淫」这条诫命有相关联的事实,目的与途径,我们很难会去承认犯奸淫和动淫念都是违反神的旨意。

第三,松散的心态助长基督徒为《圣经》的诫命添增错误的保留。他们会想象一些《圣经》没有指明的事实,目的或途径,然后以这些想象的保留作为不守诫命的理由。

例如在申命记25章4节,律法明申「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对《圣经》持松散心态的人可能就以为这节经文只适用于用牛踹谷的人。我们会这么想: 「我又没有牛,因此这句经文对我不适用。」可是在哥林多前书9章9节以及在提摩太前书5章18节,保罗引用这条律法,明证基督徒的传道人要因他们的辛劳而得到酬报。在类似这样的情况里,松散解读方式可能使得基督徒没有将《圣经》诫命的原则应用于《圣经》没有提及的情况里。

第四,松散的解读方式会让我们认为有时恶行可因好动机而得谅解。通常我们认为《圣经》所谈到的事实,目的与途径太模糊,或与现今情况太不相同时,我们就很容易以现今的动机为基准来衡量行为。

例如许多人可能会宽谅一个因饥饿而偷窃食物的人。当然坦白的说,因饥饿而偷窃食物,可能与一个想不劳而获去偷窃的人,在动机上有所不同;不过《圣经》仍是谴责这两者的行为。我们来读箴言6章30到31: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箴言6章30-31)

总而言之,松散的读经方式会让人变得太过随便,容许人去作神所禁止的事,而看不见我们当尽的职责。它助长我们会按自己的意思游走于神的律法中,而且总是会想办法避开我们当遵循的规范。

我们已经探讨了何为松散的解读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对于这种错误的心态与读经策略,我们现在要提出一些更正方式。


更正

如同我们说过的,松散策略通常是因为认为《圣经》与现今非常不同,以致无法应用;或是认为它太隐晦不明,所以不适用于今日。因此要避免这些错误,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要认清《圣经》与现今的相似性,和它的清晰性。

《圣经》一方面确保经文叙述的情况常是与我们所处的环境相似,可以让我们将那些规范应用于现今的时代;就是说《圣经》里的每段经文多少都能教导我们关乎现今时代的伦理准则。提摩太后书3章16到17节,保罗这么写着: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6-17节)

每当我们因着情形不同,而认为《圣经》的原则不适用于现今的时代时,我们就需要仔细查考与《圣经》有关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以及目前生活中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当我们这么作时,必然会发现两者之间有某些关联,以此来帮助我们使用《圣经》的教导。然而就算我们发现《圣经》的背景情况与现今的社会有所不同,也不能立刻下定论说《圣经》不适用于今日;我们反而应该承认自己所知有限,立下心志要继续学习,并且从牧者或师长等人那里寻求更深的看见。

另一方面,就《圣经》隐晦不明的地方,《圣经》也教导我们经文的叙述其实是足够的清楚。如同摩西在申命记29章29节所写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章29节)

神给予我们《圣经》,为的是让我们知道自己当尽的职责。祂的心意不是只针对当时的听众而已,也是为着后来的时代,如同在这句经文所说的:我们子孙的。

《圣经》并非每个段落都清楚而容易明白,也没有人可以了解所有的经文;但《圣经》的叙述总是清楚到足以让我们引出当遵循的伦理准则,而应用在生活中。因此,每当我们企图认为《圣经》里讲的不够清楚时,我们就得时常记住,出差错的是我们,而不是《圣经》经文。因此为了要纠正这样的错误,我们就必须再次思考查看与《圣经》关联的事实,目的与途径,找出它们原初的意思。有时这会帮助我们了解到《圣经》的教训足以让我们应用于现今生活中。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承认自己的理解有限,而要立志继续在这方面查考学习,并且乐意向一些比我们更有智慧和知识的人请教。

看过了松懈散漫的解读方式带来的错误之后,我们现在要来看在理解和应用《圣经》上,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引发的错误。


严正刻板

我们讨论严正刻板方式的步骤也会像上面讨论松懈散漫的方式那样,先对严正刻板的解读方式有概要的描述,其次是提出一些例子,说明这种方式引发的结果;第三,我们提出一些更正的办法让我们避免用这种不良的读经方式。让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刻板的解读方式。


描述

使用这种方式处理神启示的基督徒,他们最关切的是要严谨防范,以免犯罪,特别是经文明确禁止的规条。这么一来,他们所犯的错误就是对行为设限太多,而不是随意宽容。

如同松懈散漫读经方式一样,严正刻板的读经心态也是来自对《圣经》与现今处境的相似性和《圣经》的清楚明确性,有错误的认识。

拿《圣经》的背景状况与现今时代相比,以刻板方式读经的人通常认为《圣经》的背景情况与我们现今的非常相似,因此可以将《圣经》直接应用于现在的生活中,他们不去思考《圣经》里的事实,目的,和途径与现今的是有所差异。使用这种方式的基督徒常极力认为正确的应用《圣经》教训,就是要全然照《圣经》时代所要求的那样去作。

就《圣经》的清楚性而言,采用严正刻板方式的基督徒往往误以为,当《圣经》叙述的事实,目的,和途径隐晦不明时,合宜的回应方式就是严格照字句所讲的去行。

还记得我们用的房屋和围墙的比喻。房屋代表《圣经》明确允许的行为,野地代表《圣经》明确禁止的事情,而其间围绕房子的空地代表那些对我们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不清楚的事情,就是我们不确知如何把《圣经》所谈到的一些事实,目的和途径与现今的关联起来。

假设我们要在房子周围筑一道围墙,圈住《圣经》所允许的那些事,以此来界定基督徒的伦理界限。松懈散漫的人筑的墙是靠近野地的边缘,把那些《圣经》没有明确谴责的行为也包含进去。而相反的,严正刻板的人所筑的围墙就非常靠近房子,为的是禁戒人去作那些没有清楚禁止的行为,免得陷入不当的罪里。

但是这种刻板的方式会产生一个问题。许多围墙外的事其实是《圣经》允许甚至是命定可行的。如果我们以这种刻板的方式看待《圣经》的教训,至终我们会禁止一些神所允许,以及一些神所命定要行的事。

所以,无论是认为《圣经》的背景状况与现今的极为相似,以致我们可以直接应用《圣经》;或是对《圣经》隐晦不明的地方以不适当设限的方式回应,这样刻板的解释《圣经》,是会给基督徒的行为带来太多的限制。

记住这些描述以后,我们可以来探讨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带来的后果。


结果

这种方式会带来许多不良的结果,因着时间有限,我们只提出其中的两个。第一,它会妨碍基督徒的自由,因为它禁止人行一些在某种情况下是错误,但在另些情况下又是好的事情。

《圣经》教导基督徒在某些情况中可按着良知,自由的作抉择,也就是说有些行为对某些人而言是可行的,对另一些人则是不妥而有害的。﹑例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和10章讨论到祭拜偶像的食物,另外在罗马书14章对于吃肉和守某些节期,也有类似的讨论。在这些章节里,保罗指出祭拜过偶像的食物,对某些良知成熟,能分辨是非的人是可吃的,而对一些良知软弱的人则是不适宜食用。有鉴于此,保罗提出的模式是,在那些情况下,那些人可以吃这类的食物,不过至终的抉择在于个人按自己的良知而行。

因为关乎良知的事常是含混不清的,刻板的解经法往往会禁止人去吃这样的食物,以确保没有人违反良知;但这么一来,也就限制那些良知清楚的基督徒也不能放心领受神的祝福。保罗认为这样以偏概全的禁止是错误不当的。提摩太前书4章4和5节,他这么写着: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4-5节)

其次,严正刻板的方式也会让信徒生发沮丧,因为这会把神的话语变为沉重的负担。神把话语赐给人,为的是祝福他们;而不是逼迫他们。《圣经》有多处强调这样的观念。例如耶稣在马可福音2章27节这样说道: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2章27节)

耶稣在此教导神给人安息日,为的是祝福祂的百姓。

罗马书9章4到5节,保罗也讲到律法是神给以色列人诸多的祝福里的一项。他这么写着: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罗马书9章4-5节)

大家对所列的这些项目,除了律法以外,都无异议的会认为是神的祝福;所以保罗为何把律法的领受也包含在内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律法的确是神给祂的百姓美好的祝福之一。

可悲的是,人倾向于把《圣经》没有明文允许的事全看为不妥的,因此就把神的话语转成一长列的禁令,这就使得基督徒变得太专注于法规的遵守,而且把神看为像个严厉的监工,而不是慈爱的父亲。许多人甚至觉得,如果他们没能够守住那些加于己身的严正准则,神一定很不喜悦他们。

总而言之,刻板的方式否定了基督徒的自由,使人生发沮丧之心。这么一来,它其实妨碍我们去学习并且认清自己当尽的职责,也影响我们以欢然的心态去亲近拯救我们的神。

我们已经谈过了什么是严正刻板的读经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现在来看一些更正方式,帮助我们免于犯这样的错误。


更正

如同我们看到的,人们会采用严正刻板的方式,通常是因着两个误解中的一个。一方面,他们错以为《圣经》时代的背景和情况与现今的极其相似,以致可以把《圣经》的教导直接应用于今日。另一方面,他们则是错以为《圣经》的事实,目的,和途径是隐晦不明,甚至让人无从知道。

因此更正之道,就是应当了解现今的时代与《圣经》时代是有相当的差异,因此我们不能一成不变的把《圣经》所讲的,直接应用于现今的生活中,而是要先注意到我们情形与《圣经》情形的不同之处。

例如出埃及记20章13节:

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章13节)

这条诫命可以直接应用于现今生活的某些层面,例如我们不难看到这个诫命禁止人为了盗取财务而杀人。

但是论到自我防卫或战争情况,我们就比较难以把这条诫命直接的应用了。刻板读经的人可能倾向于全然禁止杀任何人,相信这条诫命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是这样的结论就与《圣经》里面,以色列的勇士杀了神的敌人而受祝福的记载互相矛盾了。例如希伯来书11章32到33节这么说:

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希伯来书11章32到33节)

这些人被称赞的第一件事,是因为他们制服了敌国,他们都是军事领袖和士师,在争战中,打败了神的仇敌,而赢得胜利。

按着这些记载的事实,我们要应用不可杀人的这条诫命时,就必须考察更多的经文。我们也得了解,不可杀人所指的情况,绝对与战争或自我防卫的情况不同;因此我们必须探讨其它谈到这些情况的经文,寻求与《圣经》整体原则一致的结论。而且这种探索所得的答案也可能因人而异,因状况而不同。

除了要合宜的看待《圣经》背景与现今情况的差异外,要避免刻板的读经方式,我们还要记得,就基督徒伦理而言,《圣经》通常是足够清楚的传达神的旨意。我们在谈到松散解读方式的时候也提到这点。我们再来听一次摩西在申命记29章29节所说的: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章29节)

神赐下《圣经》,好让古代的以色列人,和未来的时代可以知道人当尽的职责。这暗示着《圣经》所记载的事实,目的,和途径都足以清楚到让我们可以辨识自身的责任,因此我们无需诉诸像刻板解经这类急快的策略。

我们已经谈过了松散和刻板的读经方式,现在要来看考虑情况时,许多人常用的第三个错误策略,就是看重人为权柄。


人为权柄

再一次,我们先来看这种策略的描述,然后看它带来的后果,最后是更正方式。我们先来看什么是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


描述

当人倾向于用人为权柄见识来解释《圣经》时,他们就很容易顺服其他人的判断,这个人为的权柄可能是教会某个具影响力的领袖,某个知名的教师,甚至是父母或朋友;也可能是代代相传,对《圣经》伦理教导的传统看法。

当然我们得记住,解释《圣经》时,这些人为的见识也有其正面的影响,教会有其传承的神学体系,许多的《圣经》学者也找出许多关乎《圣经》事实,目的,和途径的资讯,甚至世俗的团体也提供许多关于《圣经》背景的宝贵知识,因此在探索《圣经》关乎伦理的教导时,我们是可以斟酌这些专家学者的看法与发现;但是这些人为的传统和发现总是难免有错误,因此信徒不可盲目的接受这些专家学者的意见看法。

我们再一次用房屋和院子的比喻,野地代表明确禁止的事,房屋代表明确可行的事,而围绕房屋的院子则是代表《圣经》没有清楚界定的事情。

我们也看到,松散解经法会把院子的围墙筑在野地的边缘,把那些《圣经》没有明确界定的事情也包含在内;而刻板解经法则是把围墙筑的非常靠近房屋,把那些不明确的事情全摒挡在外。那么跟从人为权柄解经法的基督徒就不会自己决定该把围墙筑在那里,而是会按着专家的指示去行。

当然有许多因素促成人们过度依赖专家的看法,有些人是因为教会的领袖宣称唯有他们对《圣经》的看法才是正确的,或只有他们有权柄解释《圣经》;另一些人则是认为他们自己的知识不足,在查考《圣经》时没有什么可依据的;还有一些人只是懒得自己思考。无论那种情况,基督徒若不肯亲自查考《圣经》,而全然信赖人为的看法,这些基督徒就是采用人为权柄来解释《圣经》。

了解了什么是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以后,我们来看这种策略会给信徒的生命带来什么后果。


结果

过度依赖人为权柄会衍生出许多问题,我们在此只探讨其中的两个,首先就是会拒绝《圣经》的绝对权威。实际上,当人们全然信赖专家权威的看法时,他们往往会拒绝以《圣经》为其至终的准则。

我们可以看新约的一个例子。在福音书里,耶稣就碰到许多乐于接受传统理论,而拒绝以《圣经》为至高权柄的法利赛人。马太福音15章4到6节,耶稣这么说道:

神说:「当孝敬父母」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马太福音15章4-6节)

法利赛人没有拒绝《圣经》,他们是相当尊重《圣经》,但相比之下,他们更看重传统理论。他们应当把这些言论与《圣经》相比对,而看出其中的缺乏;可是法利赛人却宁可接受与《圣经》事实,目的,途径不相符的人为看法,耶稣就是为此谴责他们。

高举人为的决定过于《圣经》,所产生的一个相关问题,就是会赞同错谬的见解。人都会犯错,因此如果我们盲目的认同别人的抉择,我们无可避免的就会认同一些错误。如果教会赞同这些错谬的见解,那就更成问题了;有时教会甚至强制要信徒接受这些错谬的解说。

例如主后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上,教会严厉且正式的驳斥异端亚里乌主义,因为它否认三位一体的教义。但是在主后357年举行的斯缪穆第二次大公会议,教会又改变其立场,而认定亚里乌主义,接下来的几年,一些地方性的会议也肯定这个决定。在那其间,亚历山大的主教阿他那修还因着反对亚里乌主义而数次被放逐,他并且被认为是异端分子,就因为他持定现今教会认为是正统的三位一体说。

总而言之,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法会造成危险的后果,其中之一是让人拒绝《圣经》所具独一无二的权柄,以及去认同错谬的教义;如此一来,就会把神启示的真理变得模糊不清,使得我们无法明白自己的本份职责。

我们已经谈过看重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和它带来的结果,现在要来探讨如何才能避免陷入这样的错误里。


更正

更正之道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必须时时刻刻都持守《圣经》的至高权柄,以它为我们至终的规范准则。教会和人为传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圣经》,但他们的权威有限,无法像《圣经》那样督导我们的良知。就如耶稣指责法利赛人时所强调的,我们必须按着《圣经》的原意,去信守神的话语。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1章10节,对这个观念有一个很好的结论。它是这么说的:

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作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裁判拳拳服膺。

《圣经》是神所说的话,没有任何的人为传统或解释可以与神的至高无上权柄抗衡。所以,我们就必须相信《圣经》借着事实,目标,和途径所作的启示。

实际而言,这就是说我们应该按着《圣经》来审查人的判断,而不是满足于接受会有错误的人为看法,这包括教会的评论决议。我们要查考《圣经》,看这些人为的见解是否正确。路加就是因此而称赞庇哩亚的基督徒。使徒行传17章11节,路加这么写着:

这地方庇哩亚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使徒行传17章11节)

如同庇哩亚的人一样,我们必须以《圣经》为标准,测试人为的见解和教义。没有什么人,包括使徒保罗在内,是如此具有权威,不犯错误,以致我们可以依赖他们的见解,超过《圣经》所启示的。

松懈散漫,严正刻板,或人为权柄的解经方式,对困难的问题,可以提供给我们一些简单容易,但却是靠不住的解答。乍看之下,似乎宁可错在过于谨慎,或是宁可错在宽松,或错在信守人为传统。但是实际上,不管错在事情的什么方面,错误仍就是错误,无法推卸。

如果我们太看重松懈散漫,严正刻板,或人为权柄,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我们实际上都是忽略了《圣经》阐明的事实,目的和途径。其结果,就使得我们无法明确的知道我们自己当尽的本份,也无法以神的性情为楷模而努力去效法。正因为如此的缘故,我们总是要试图去努力发现、并且信守《圣经》的原本含意。

看过了启示的背景状况,启示的本质,以及对启示状况所常用的解经方式,我们要来探讨应用启示于现今的生活中的要思考一些事项。我们在现今生活中碰到的事实,如何帮助我们认识自己对神当尽的职责﹖我们的情形如何影响我们的职份﹖


五、启示的应用

你应该记得所谓依据《圣经》作抉择,就是伦理抉择乃是涉及一个人把神的话语应用在某个情况里。这使得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必须从三个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从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思考神的话语。在这一课里,我们着重的是情况处境的角度,因为要正确的使用神的话语,我们不只需要了解神话语的内容和性质,也必须知道我们现今的状况,就是要把神的话语应用在其中的处境情况。

神的话语如此丰足,如果我们对神的话语有透彻了解,明白每个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都反映出祂的性情,我们必然会知道应该如何作抉择。因为不管从那个角度来思考伦理抉择,都会包含到其它两个;如果我们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探索伦理问题,所得的结论,必然和从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角度探求的结果一样。

然而事实上,我们对神规范准则的认知并不透彻。而且神的话语对祂性情的描述也不是无限的。然而这样的启示已经足以让我们可以做出好的伦理抉择,不是因为神明确的告诉我们在每个情况下应该怎么作,而在于它提供足够的信息,让我们知道神的性情,由此可以推敲出在每个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作;而这个思想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就是对我们要应用神话语的情况有所了解。

在作这个探讨时,我们再次要注意情况处境的三个考量:第一,我们需要了解现今环境的事实;第二,我们要注重现今的目标;第三,我们要思考神所允许让我们在现今达成这些目的可用的途径。我们会以《圣经》对于食物的律法为例子,来解说这三个层面。让我们先来看现今环境的一些事实。


事实

在这个部份我们要谈到的重点是,事实若有改变,神话语的应用也要作改变。为此,我们要看《圣经》是怎么运用这个原则。我们要探讨三个不同的时代:首先是摩西带领的出埃及时代,而后是以色列人定居在应许之地的时代,以及基督升天以后的新约教会时代。

在谈到这三个时代的一些事实时,有一个很重要的看见。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有相同处,也有差异的地方。就神的性情而言,在这三个时代里,都是一样的,因为神不会改变。而且,在这三个时代里,神存在和神的属性的事实也是一样的。此外,在这三个时代里,人类都是堕落而有罪,在道德行为上,极需要神的指引。就饮食而言,在每个时代里,人为神的荣耀而吃喝,这个情形至今仍是如此。

然而在另一方面,《圣经》也清楚记载这三个时代是有所不同,因此在某个时代看为有罪的行为,在另一个时代却看为是无罪的。

我们来看与饮食有关的事实,如何随时代变迁而有所不同。出埃及的时候,以色列人在饮食上受严格的律法所管束,只能按某些特别的方式,吃洁净的动物。例如利未记17章3到4节,讲到在前往应许之地时,除非以色列人将某些洁净的牲口在会幕那里先献给神,否则他们若擅自宰杀而食用是有罪的。

但是在以色列人散布且定居于应许之地以后,《圣经》明示他们是受比较宽松的律法所管辖,而且摩西本人也预先看到这样的情况。在申命记12章15节提到,以色列人定居那地以后,可以在各人所居的城镇宰杀洁净的动物而食用,无需先到圣所去献于神。

而到耶稣受死升天以后,教会在饮食上是受许可的律法所管辖。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记载,借着彼得所见的异象,神清楚指示所有的动物都是洁净的,因此要使徒们不要把信主的外邦人排除于教会之外。

实际上,这些事实的相同或差异都会影响伦理判断。如果事实维持不变,依据事实作的判断也是不变。例如神是良善的,人都是有罪的,并且人为神的荣耀而吃喝,这些和其他的伦理判断相对来讲,没有随这些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就是因为这些判断所基于事实仍都维持不变。

但是随时代变迁而改变的事实,其影响的抉择也有所改变。出埃及的时候,百姓只能吃已献祭给神的洁净动物。到了应许之地,他们只能吃洁净的动物;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则是可以吃任何的动物。在每个时代,神的性情都没有改变,但因着祂的性情而定的行为准则却随着环境不同而有改变。

我们看到这些相同与差异,对现今的基督徒也有其教导作用。从广义的角度而言,有些不变的事实在历世历代都是如此,例如神存在和神的性情从未改变,而人类仍然是堕落有罪的。此外,人吃喝仍然是为了神的荣耀。因此依据这些事实所作的判断抉择,就如神是良善的,人都是有罪的,并且人为神的荣耀而吃喝必须仍然要持守不变。

但是就已经变迁的事实,我们如何裁定饮食的规矩是否合宜﹖我们现今的状况与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代、和定居应许之地时是有许多的不同。在出埃及时,是采用严格的律法,因此使得他们只能吃献与神的洁净动物。在应许之地,是采用宽松的律法,因此他们可以吃洁净的动物。现今的基督徒还是应当知悉这些律法,可是它们在现今的时代已不像过去那样生发效力,因此在应用上也就有所不同了。

就这一点来说,我们的状况与初代教会是类似,饮食的规矩也按着许可的律法而行。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哥林多前书8到10章,罗马书14章都教导我们,就教会的规矩,我们可以食用任何的动物。为了证明这点,我们来看一段经文,帮助我们明白这样的教导。提摩太前书4章2到5节,保罗这么说道:

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章2-5节)

无论如何,作每一个伦理抉择,我们都需要分辨现今的状况与《圣经》时代有什么差异和相同之处,然后按着那些变迁而作调整。不过,就饮食而言,现今的时代与新约教会的状况是相似的,因此我们也就应当照新约教会立下的规范去行。

我们已经谈过了现今环境与《圣经》时代在事实上的相似与差异,现在要来看现今基督徒生活的目的。


目标

让我们来考量这三个时代的饮食规矩,就是出埃及时代,以色列人定居在应许之地的时代,以及新约教会时代。一方面,我们绝不可忘记这些时代,在饮食上相同的目的。就每个时代而言,饮食规矩的制定至少有两个目的:荣耀神,以及使人在服事时得以洁净。

摩西时代,饮食的规矩,其目标包括尊荣神的圣洁,和确保祂的百姓在服事时是洁净的。因此饮食的目的是人的圣洁,以此反映神的圣洁。例如利未记11章44和45节,神告诉祂的百姓:

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未记11章44-45节)

即使饮食的规矩随着时代变迁而改变,饮食的基本目的从出埃及时代,应许之地时代,初代教会时代,以至到今天仍是维持不变。

例如以赛亚书62章12节,先知激励应许之地的百姓要力求圣洁,使得他们得以被称为

圣民,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章12节)

彼得前书1章15和16节,使徒写给教会这些话语: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章15-16节)

事实上,当彼得劝勉基督徒要圣洁时,他引用的经文,就是我们刚才读到的利未记11章44和45节,关于饮食的规矩。

尽管有这些类似之处,但每个时代对于持守圣洁的目的仍与其它的时代会有所不同。在出埃及时代,其目的是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分别,在应许之地也是如此。

但是到了新约教会时期,外在的情况有了改变,许多的外邦人信了主,因此这个时候的目的就不再是分别犹太人与外邦人,而是在教会里,犹太人与外邦人要合一。

当然,在这些时代,神的荣耀和我们的圣洁所要达成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因此衍生的伦理抉择上也是相同的。历时历代以来,人的圣洁其目的都是要反映神的圣洁,因此我们的伦理抉择,也是同样的肯定神是圣洁的,而且人要努力的持守圣洁。

然而在此同时,每个时代有些伦理抉择也可能与另一个时代的不同。出埃及的时候,把犹太人与外邦人分别开来的目的,使得犹太人不能吃外邦人的食物。在应许之地时,也是如此。然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却是合宜的举动,那也是使徒行传第10章,神命定彼得去作的事情。不管在什么时代,神的性情都维持不变,但与祂的性情有关联的目的,却可能因着情况改变而有所不同。

我们已经看过这些相似与差异之处,也知道它们对现今的基督徒仍具有教育性。就相似之处,我们仍然看重神的荣耀和人的圣洁要达成的目标,这也使得我们确定神是圣洁的,而且人要努力持守圣洁。就这些方面,在现今时代,保守圣洁的目的和我们的抉择,也仍是与古代没有两样。

不过我们还是必须考量现今的目标和抉择,与《圣经》时代的不同之处。在出埃及的时候,让犹太人从外邦人中分别的目标,使得神的百姓不可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在应许之地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到了新约教会时代,目标变成了在基督里犹太人和外邦人要合而为一,这使得他们可以受邀去吃外邦人的食物。

现今的教会仍然包含犹太和外邦信徒,因而我们的目标就会与出埃及和定居应许之地时有所不同,也因此我们的抉择也会与这两个时代不同,但却与新约教会时代所作的相同,也就是我们可以受邀食用外邦人的食物。

所以我们作每个伦理抉择时,都得考量到现今的目标和《圣经》时代的目的,并且注意其间的相同与差异。如果差异相当明显,我们就不能采取相同的判断与抉择;然而如果彼此的目标极其相似,我们就应当接受同样的伦理抉择。

例如在饮食上,我们的裁决就与旧约时代的不同,但却与新约教会时代的类似。然而在其它的伦理问题上,我们也可能发现新约教会的一些裁决并不适用于现今的时代。

知道了事实,目的一致的重要性以后,我们现在要来看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圣经》许可的途径与现今可行的彼此之间的对应。


途径

我们再来看一下不同时代的饮食规矩,就是出埃及,定居应许之地,和新约教会时期,以此来表明要在途径上,衡量它们之间的差异与相似之处,是何等的重要。

不管在出埃及时,或是定居在应许之地,或是新约教会时代,在途径上的相似点是非常根本的,简单而言,在这三个时代,人们都是借着饮食成为圣洁。

它们的差异就比较广泛。例如在出埃及时,透过饮食成为圣洁,在途径上是食用之前,需要先将牲畜在会幕那里献祭。

以色列人在旷野绕行的时候,这样的途径是合适的,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全部的人口都住在会幕周围的地区。而且出埃及记16章35节明白指出他们那时的食物,主要是吗哪,而不是所蓄养的动物。

但是进了迦南地以后,许多人住得离会幕,或是后来所罗门王在耶路撒冷所建的圣殿很远;而且神那时也不再降吗哪为他们的食物,所以百姓是吃牧养的动物。因此在申命记12章15节,神也因应人们生活情况的改变而改变祂的要求。明确的说,神允许祂的百姓在所住的城镇自己宰杀动物。祂仍然要他们圣洁,只是祂设立新的途径让百姓们符合这个要求。

我们也看到这些要求在新约教会时代也作了改变。神的国度扩大,包括的土地,人种,和文化,都不仅仅只是以色列这个民族而已,大量的外邦人涌入教会,因此保守圣洁的途径,就不再是犹太人代代相传的,要与外邦人相隔的规矩;而是如同彼得在使徒行传10章9到16节领受到的,圣洁乃是要信徒们在饮食上合一,使得所有的基督徒都可以彼此相交。因这情况,神改变途径,在饮食上不设限,使得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教会里可以合而为一。

如同在事实和目的的部份我们谈过的,不同时代的途径,也影响人们在伦理上的判断抉择。在途径相同上导出的一个明确结果,那就是:食物是用来尊荣神的圣洁以及让人在服事上成为圣洁。

然而若是途径有所改变,那么在判断与抉择上,也必须衡量饮食的其它因素而作出改变。在出埃及的时候,神百姓的途径是在会幕那里献祭动物,这引出的结论是食用之前,动物必须先在会幕那里献祭。在应许之地,他们的途径是在所住城镇宰杀动物,由这途径导出的结论是,要宰杀洁净的动物。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饮食不设限的途径,使得人们知道吃外邦人的食物乃是合宜可行的事。

现代的基督徒可以从这些差异和相似之处有所学习。就现今环境与过去在出埃及时,定居在应许之地时,或是新约教会时期之间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采用他们的抉择,借着饮食成为圣洁,这样的途径也引导我们明确知道,即使身处现今的时代,食物仍是用来尊荣神的圣洁并且使祂的百姓成为圣洁。

而从途径的改变上我们也可以有所学习。我们身处的环境,不像出埃及时,犹太人生活在会幕周围那样,那时他们的途径是必须在会幕那里献祭动物,所导出的结果是动物必须在会幕那里献祭;我们也不像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他们的住所是与外邦人完全分别开来,在那个时代他们的途径是在各城镇宰杀动物,导出的结论就是要宰杀洁净的动物。所以我们不应采用神的百姓在这两个时代所作的,以及按这些途径而产生的判断抉择。

然而到了新约教会时代,他们采用在饮食上不设限的途径,所衍生的结论是吃外邦人的食物,以促成教会内部的合一。我们的状况基本上也与他们的相似,因此我们可以采用相似的途径和结论。

就如事实与目的一样,新约教会所作的,有些也与我们现今的情况有差异,所以我们也不是全盘采纳新约教会的途径和结论。

对于任何神启示的规范准则,我们在应用时,都必须持着智慧和谨慎的态度,而不仅只是一味的模仿《圣经》所记载的行为。合宜的伦理抉择总是要考量到 上帝认可的途径。而透过检视《圣经》对情形的描述与我们目前人生的情形之间对应关系,我们就可以确定在当代世界中合宜的途径。


六、总结

在这一课里,为了明白我们对神当尽的职责,我们查考了四个主题,来帮助我们了解启示和情况处境的关系。我们探索了与情况有关联的启示内容,启示本质,解释启示所常用的一些策略,以及应用启示于现今的情况里。我们必须衡量思考每一个情况处境的因素对我们职责本份的影响,才能按着《圣经》的教导,作出合宜的决定。

基督徒要按着《圣经》作伦理抉择时,对我们而言相当重要的是,需要先了解我们所处的情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按着事实,目的,和途径来衡量我们身处的环境,有着许多的好处。借着关注这些层面的要素,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白神的启示和旨意。当我们这么作的时候,就更好的预备我们有足够的知识装备,引导我们按着合乎《圣经》决断方式,做出合神心意的伦理抉择。